《世界人权宣言》是最早阐述《联合国宪章》提到的人权原则的联合国文件之一。 1948年12月10日大会第217 A(III)号决议以48-0-8表决通过了该决议。
每年的12月10日是国际人权日。
《世界人权宣言》是“国际人权法案”的决议(A / RES / 217(III))的一部分。 在1948年通过这一由五部分组成的决议后,起草了两项公约。这两项公约也被视为《国际人权法案》的一部分。它们约均于1966年获得通过:
与盟约不同,《世界人权宣言》不是条约,也没有由各国签署或批准。 有关声明的更多信息,请参见联合国条约集词汇。
自1948年以来,联合国通过了更多有关人权主题的宣言和公约。联合国条约汇编和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网站上的清单是进行研究的最佳起点。
《世界人权宣言》的起草工作于1946-1948年在几个机构中进行,其中包括:
正式文件系统,联合国数字图书馆和《世界人权宣言》研究指南有关于起草的文件。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的《世界人权宣言》研究指南中可找到与其他档案材料的链接。
《世界人权宣言》的起草进行研究有多种方法。 《世界人权宣言》的程序历史或准备工作为文件提供了参考,包括宣言草案,国家提案,会议记录,报告和投票信息。
世界人权宣言的起草人包括来自世界各地的知名人士。 起草机构的会议记录列出了参加会议的人员;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和大会的会议记录通常只列出主持人和发言人。 埃莉诺·罗斯福(Eleanor Roosevelt)在起草《世界人权宣言》期间担任人权委员会主席; 会议记录中有时称她为主席或富兰克林·罗斯福夫人。
研究起草者的一些资料包括:
各起草机构的会议在不同的地方举行。 会议记录或机构在其会议上的报告指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该宣言在巴黎第三届大会举行的巴黎夏洛宫(Palais de Chaillot)通过。 通过《世界人权宣言》的会议(A / PV.183)在法国巴黎夏洛宫的“大厅”举行。
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通过时,大会决议以中文,英文,法文,俄文,西班牙文出版。 在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世界人权宣言》网站上可以找到500多种翻译,其中包括几种手语的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