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组织的文件模式通常反映了该组织的结构和工作惯例。虽然每个组织都是独一无二的,但在联合国组织大家庭中,可以辨别出一些共同的特点。
联合国系统大多数组织都有:
- 由成员国组成的理事机构,确定优先事项、预算和审查方案
- 可称为大会、会议、理事会、执行委员会等。
- 可能有一个次级机构在最高理事机构的闭会期间监督本组织,例如,劳工组织大会和劳工组织理事机构
- 可通过决议、决定、建议、标准等。
- 经常有与其会议和决定有关的大量文件
- 有时被称为“议事机构文件”
- 可有自己的文件编号系统(文号、代码等)
- 可有专门用于这些类型文件的数据库或网站
- 附属机构通常侧重于某一议题或 关注
- 可被称为委员会,工作组等
- 通常向上级管理机构报告
- 一些附属机构由国家组成;其他则由专家或以个人身份被任命的个人组成
- 秘书处由向理事机构提供建议并开展本组织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
- 由秘书长、执行主任、总干事等领导
- 通常有与该组织的实质性工作有关的技术部门
- 通常有负责监测相关条约的法律部门,收集和传播与本组织实质性工作有关的国际和国家立法、判例法和其他法律材料
- 例: 粮农组织法律数据库、劳工组织劳工标准数据库、国家劳动立法数据库等
- 除议事机构文件外,其亦可产出
- 出版物
- 示范法或立法
- 准则
- 数据和统计资料
- 其他信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