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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指南

联合国文件: 大会

主要委员会

大会设有六个主要委员会

每个委员会处理一个特别议题,并根据议题分配给各委员会议程项目。主要委员会需向全体会议提交一份有关各个分配项目的报告。

主要委员会均为全体委员会:所有联合国会员国参与其中。

主要委员会均有资格获得会议记录服务。

大会第1届会议(1946年)至第30届会议(1975年),会议和文件皆有序编号。自第31届会议以来,文号开始包括届会号。

第一委员会

第一委员会是大会六个主要委员会之一,分配给其的议程项目涉及裁军国际安全事务。

  • 工作文件的文号
  • 自第22届会议开始实行逐字记录,第48届会议除外
  • 新闻稿序列号

第一委员会就分配给其的各议程项目向全体会议另行提交一份报告。报告均:

  • 指出讨论该项目的会议
  • 总结委员会对该项目的审议
  • 确定决议草案提案国
  • 如果进行表决,报告成员国对草案文本的表决情况
  • 传递建议全体会议通过的决议草案和/或决定草案的最终版本
  • 文号模板

全体会议审议每份报告并就报告所含决议草案或决定草案投票。

例如,根据第一委员会的报告(A/69/468),大会通过第69/20969/21069/21169/212 和 69/213号决议。

第二委员会

第二届委员会工作会议第二委员会是大会六个主要委员会之一,分配给其的议程项目涉及经济和金融问题

第二委员会就分配给其的各议程项目向全体会议另行提交一份报告。报告均:

  • 指出讨论该项目的会议
  • 总结委员会对该项目的审议
  • 确定决议草案提案国
  • 如果进行表决,报告成员国对草案文本的表决情况
  • 传递建议全体会议通过的决议草案和/或决定草案的最终版本
  • 文号模板

全体会议审议每份报告并就报告所含决议草案或决定草案投票。

例如,根据第二委员会的报告(A/69/468),大会通过第 69/20969/21069/21169/212 和  69/213 号决议。

第三委员会

第三届委员会工作

第三委员会是大会六个主要委员会之一,分配给其的议程项目涉及社会、人道主义和文化事项,包括人权问题。

第三委员会就分配给其的各议程项目向全体会议另行提交一份报告。报告均:

  • 指出讨论该项目的会议
  • 总结委员会对该项目的审议
  • 确定决议草案提案国
  • 如果进行表决,报告成员国对草案文本的表决情况
  • 传递建议全体会议通过的决议草案和/或决定草案的最终版本
  • 文号模板

全体会议审议每份报告并就报告所含决议草案或决定草案投票。

例如,根据第三委员会的报告(A/69/487),大会通过第 69/16369/164 和 69/165 号决议。

第四委员会

Top: UN Photo #279367: Chairman of Fourth Committee; Middle: UN Photo #611086: Assembly’s Fourth Committee Begins Consideration of UNRWA’s Work; Bottom: UN Photo #263749: Fourth Committee Hears Petitioner on Question of Namibia Continues Debate on Decolonization第四委员会是大会六个主要委员会之一,分配给其的议程项目涉及特别政治和非殖民化问题,包括维和事宜。

第四委员会就分配给其的各议程项目,包括“维和行动全面审查”,向全体会议另行提交一份报告。报告均第四委员会就分配给其的各议程项目,包括“维和行动全面审查”,向全体会议另行提交一份报告。报告均:

  • 指出讨论该项目的会议
  • 总结委员会对该项目的审议
  • 确定决议草案提案国
  • 如果进行表决,报告成员国对草案文本的表决情况
  • 传递建议全体会议通过的决议草案和/或决定草案的最终版本
  • 文号模板

全体会议审议每份报告并就报告所含决议草案或决定草案投票。

例如,根据第四委员会的报告(A/70/499),大会通过第70/92号决议。

历史背景说明

1993年第48届会议召开之前,第四委员会仅负责处理非殖民化问题。另一个主要委员会——特别政治委员会负责处理政治问题。

  • 文号模板:A/SPC/-
  • 新闻稿序列号:GA/SPC/-

在1993年之前,特别政治委员会在联合国文件和出版物中仅列于第一委员会之后。根据大会第47/233号决议,特别政治委员会与第四委员会合并,从此,第四委员会排位顺序上升至第二位。目前,在联合国日刊等一些出版物中,委员会排列顺序依次是:第一委员会、第四委员会、第二委员会、第三委员会、第五委员会、第六委员会。

第五委员会

第五届委员会工作会议

第五委员会是大会六个主要委员会之一,分配给其的议程项目涉及行政和预算问题

  • 联合国宪章第四章第17条涉及预算和财政问题;
  • 大会第45/248 B号决议第六节重申第五委员会负责处理行政和预算问题的职责;
  • 第五委员会每年举行三次会议:
    • 九月至十二月,大会主要会议期间
    • 次年三月的续会
    • 五月的第二次续会:
      • 虽然委员会可在任意会议期间讨论与安理会授权的维和特派团经费筹措相关的紧急事项,但是第二次续会则专门处理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行政和预算事务。
    • 审查秘书长、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行预咨委会)以及其他预算和财政机构的报告,同时审查提交给全体会议的报告
    • 网站链接和资源部分提供有关于预算流程和维和经费筹措的有用信息
  • 工作文件的文号
  • 简要记录
  • 新闻稿系列号

第五委员会就分配给其的各议程项目向全体会议另行提交一份报告。报告均:

  • 指出讨论该项目的会议
  • 总结委员会对该项目的审议
  • 确定决议草案提案国
  • 如果进行表决,报告成员国对草案文本的表决情况
  • 传递建议全体会议通过的决议草案和/或决定草案的最终版本
  • 文号模板

全体会议审议每份报告并就报告所含决议草案或决定草案投票。

例如,根据第五委员会的报告(A/69/422 + Add.1 + Add.2),大会通过第 69/369/26269/263 和 69/274 号决议。

第六委员会

第六委员会是大会六个主要委员会之一,分配给其的议程项目涉及法律事务

第六委员会就分配给其的各议程项目向全体会议另行提交一份报告。报告均:

  • 指出讨论该项目的会议
  • 总结委员会对该项目的审议
  • 确定决议草案提案国
  • 如果进行表决,报告成员国对草案文本的表决情况
  • 传递建议全体会议通过的决议草案和/或决定草案的最终版本
  • 文号模板

全体会议审议每份报告并就报告所含决议草案或决定草案投票。

例如,根据第六委员会的报告(A/69/502),大会通过第69/123号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