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大会常会议程有关的关键文件可能:
在大会一个会期内印发的所有文件都会被指定一个议程项目。
未指定议程项目的文件无法在联合国大会上印发。
大会文件都会列出其议程项目,大部分位于标头下面。
一些会议可能会讨论不止一个议程项目。在会议记录中,议程项目记录会在讨论该项目时出现,并不一定在文件第一页出现。
附加说明的暂定项目表定于六月印发。最终印发日期通常延后,但总是早于会议开幕日期。
如果注附加说明的暂定项目表在临时议程后印发,则其标题为:注释临时议程。
该文件的文号是100:
加说明的暂定项目表提供:
在第65届会议前,注释预备清单的附录包括有以下综合清单:
根据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二条,临时议程至迟于会议开幕前六十天印发。
临时议程的文号是150:
秘书长的备忘录于会议前印发并提交至总务委员会。
文件提供:
备忘录在总务委员会的系列文件中的文号为1(序列号A/BUR/--):
总务委员会审议临时议程并印发一份报告,向大会建议议程包括的项目。
总务委员会亦向全体会议或六个主要委员会建议项目分配。
并非列入临时议程的每个项目都被建议列入最终议程。
因删除或推迟部分项目,所有项目重新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