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通常为联合国多边环境协定条约监察机构提供秘书处支持,并牵头与多边环境协定相关的联合国系统内协调工作。下述介绍了就这一议题展开工作的三个联合国机构。
许多多边环境协定要求缔约国提交关于公约条款在本国执行情况的国家报告。缔约方会议会审评报告并采取其它行动。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en]为政府间合作,以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制定了整体框架。缔约方会议是《公约》的最高决策机关。《公约》缔约方所涉所有国家都出席缔约方会议。
- 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7条设立缔约方会议
- 通常于德国波恩举行年会
- 同时作为京都议定书[en]缔约方会议
- 文件全文[en]可查询气候公约网站、联合国书目信息系统和正式文件系统
- 工作文件序列编号:
- 会议报告
- 新闻稿不由纽约发布
- 按照第12条的要求,公约缔约方应汇报执行《公约》所采取的步骤
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缔约方会议
《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致力于保护地球的臭氧层。
- 根据《公约》第6条设立缔约方会议[en]
- 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每年举行一次
- 《公约手册》[en] 和《蒙特利尔议定书》手册每年更新一次,提供如下信息:
- 目前会议每三年举行一次
- 可登陆网站检索近期文件全文
- 缔约方会议工作文件文号:
- 缔约方会议会议报告文号:
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会议
《生物多样性公约》有三个目标:保护生物多样性、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公平和合理地分享利用遗传资源产生的惠益。
- 根据《公约》第23条缔约设立缔约方会议;
- 会议每年举行一次
- 可登陆网站检索文件全文;
- 工作文件文号
- 会议报告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