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联合国宪章》第24条,安全理事会每年要向大会进行报告,该报告最终作为联合国大会正式记录的补编2印发。
提供安全理事会所有行动的综述:
注意:向大会第七十届会议提交的报告将涵盖期间为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此后,今后所有的报告所涉期间应是1月1日至12月31日。
秘书长就和平与安全问题向安全理事报告,包括:
提交给安理会的所有报告的文件符号开头都是S/--。
若干安全理事会附属机构负责处理制裁、跨部门问题及程序事项等特定问题。
例如:
附属机构的报告作为安全理事会文件印发,可由附属机构主席以书信形式,提交安全理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