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经社理事会)主管经济、社会、文化和卫生事务以及人权和基本自由。此外还负责协调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的工作。
《联合国宪章》第十章第61-72条涉及经社理事会。
经社理事会由54个理事国组成,其中18个成员国由联合国大会每年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议事规则载于文件E/5715/Rev.2(序列号92.I.22)。关于理事会工作的背景信息可以检索《联合国各机关惯例汇编》。
根据大会决议 68/1,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将其工作方案周期调整为 7 月至 7 月。经社理事会应继续举行一届实质性会议和一届组织会议。实质性会议分为以下部分:
- 高级别部分,
- 业务活动促进发展部分,
- 人道主义事务部分
- 整合部分
除了以上部分, 经社理事会将定期举行专门的协调和管理会议。
经社理事会文件符号的基本格式如下:
1946至1977年间,文号模板为E/序列号: